a)貴重物品應寄存前臺或租用保險柜進行保管以防丟失,其他行旅物品應該存放在儲物柜內并鎖好,金銀首飾不要帶入浸泡溫泉,以免被腐蝕或變色。
b)切忌空腹或太飽時入浴,泡溫泉時應多喝水,隨時補充水分。酗酒者嚴禁入池浸泡溫泉。
c)凡患有心臟病、高血壓、低血壓、糖尿病、皮膚病、傳染病、癲癇、懷孕或身體不適的不宜浸泡溫泉,除非經過醫生書面準許或有相關專人士陪同方可浸泡溫泉。
d)溫泉水屬于重碳酸型水,切勿飲用。
e)選擇適合自己溫度的水池浸浴,一般從低溫到高溫,每次浸浴10—15分鐘即應上岸稍做休息5-10分鐘后再浸浴(40度以上的高溫池浸浴不應超過10分鐘)。
f)如有胸悶、頭暈、抽筋等現象,須上岸停止浸浴,情況嚴重的要及時通知醫療人員安排救治。
g)初次不適應者或浸泡時間過長者,可能會出現口干或胸悶等輕微不舒適的感覺,此時應立即上岸稍作休息,飲杯水或飲料可舒緩不適。
h)浸泡完溫泉后用清水沖洗身體,盡量不要使用肥皂或沐浴液等,以保存皮膚表面所吸收的礦物質。
i)皮膚干燥者浸泡溫泉結束后最好立刻抹上滋潤乳液,以免肌膚水分大量流失引起不適。
j)不可獨自一人浸泡溫泉,以免發生意外,注意好人身和財產安全。
以上行程僅供參考,最終行程可能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微調,敬請以出團通知為準